晋江专区
晋江专区(1949年-1950年曾称第五专区、泉州专区),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已撤销的专区,在今福建省南部。
1949年置第五专区,专员公署驻晋江县(今晋江市)。辖晋江、惠安、南安、安溪、永春、同安、莆田、仙游、金门10县。
1950年,第五专区改名泉州专区,其后又改名晋江专区。同年,原属永安专区的德化县划入晋江专区;析晋江县城关设县级泉州市。
1956年,原闽侯专区所属永泰、福清、平潭3县及永安专区所属大田县划入晋江专区。辖1市、14县。
1958年,将同安县划归厦门市。1959年,将永泰、福清、平潭3县划归闽侯专区。晋江专区辖1市、10县。
1963年,将大田县划归三明专区。1970年,将莆田、仙游2县划归闽侯专区;原属厦门市的同安县划入晋江专区。辖1市、8县。
1971年,改称晋江地区。
1973年,同安县再次改隶厦门市。
参考文献
- 戴均良等. .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5 (中文(简体)).
- 史为乐. .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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