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櫻

曾櫻1581年-1651年),字仲含,江西省臨江府峽江縣(今江西省峽江縣)人,明朝末期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登進士,授工部主事[1]。天啟年間,升任工部郎中;次年改常州府知府[2]。天啟七年,升浙江右參政[3]。崇禎元年,授福建按察副使[4]。崇禎四年,升福建按察使、同年改福建參政[5]。崇禎十年,改湖廣按察使、后再改山東右布政使。崇禎十四年,以右副都御史銜任登萊巡撫[6]。次年,改南京工部右侍郎。之後歷任兵部侍郎、薊遼總督。明亡后,任南明隆武朝的工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太子太保,后改吏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永曆五年(1651年),大清國張學聖、馬得功乘虛襲廈門,“時曾櫻在城中,或邀之遁,櫻曰:此一塊清淨土,正吾死所,豈復泛海求活耶!遂自縊。時(農曆)二月三十日也。門人阮旻錫、陳泰等冒險出其尸,鄉紳王忠孝殮之,殯於金門。”(引自夏琳閩海紀要》)

参考文献

  1. 明實錄:熹宗實錄 ,9卷
  2. 明實錄附錄:明熹宗七年督察院實錄 ,6卷
  3. 明實錄附錄:崇禎長編 ,2卷
  4. 明實錄附錄:崇禎長編 ,6卷
  5. 明實錄附錄:崇禎長編 ,54卷
  6.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034114號
官衔
前任:
何應瑞
明朝常州府知府
1622年-1628年
繼任:
石萬程
前任:
徐人龍
明朝登萊巡撫
1641年-1642年
繼任:
曾化龍
前任:
張肯堂
南明吏部尚書
1645年-1646年
(署)
繼任:
瞿式耜
(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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