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银行青岛分行

朝鲜银行青岛分行,时称,旧址位于中国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馆陶路12号,建于1931-1932年,设计者为日本建筑师三井幸次郎。2003年列入青岛市历史优秀建筑名单,2006年成为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青岛馆陶路近代建筑的一部分。[1][2][3][4][5][6][7]

青岛馆陶路近代建筑
朝鲜银行青岛支行旧址

朝鲜银行青岛分行旧址,2015年1月
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所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馆陶路12号
分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时代1932年
编号3-249
登录2006年12月

历史

1914年11月日军占领青岛后,朝鲜银行开始筹划在青岛设立分支机构。1917年9月17日,朝鲜银行在青岛开设分行的计划经朝鲜总督府认可开始着手筹备,并于同年10月22日正式成立青岛支店[2][5],10月27日,青岛守备军司令本乡房太郎向日本陆军大臣大岛健一呈文,宣布允许朝鲜银行青岛分行开始营业。分行首任支店长为来自朝鲜银行大连分行的片桐笃太郎,最初的行址位于河南町(今河南路北段)一番地的一栋两层商业建筑内[8]

第一次日据时期的朝鲜银行青岛分行对青岛及周边地区的经济、金融有一定影响力,其存储业务仅次于横滨正金银行青岛分行,同时在青岛获准发行朝鲜圆,因纸币上的朝鲜政治家金允植头像而俗称“老头票”[6]。约1918至1919年间,分行行址迁至所泽町,今堂邑路市场二路路口东南角,紧邻青岛邮便局大楼[8]

1930年,朝鲜银行青岛分行计划修建新的银行大楼,并于1931年在馆陶路上海路路口西北角(即今馆陶路12号)开始建设,由日本建筑师三井幸次郎设计,施工单位为大仓土木,1932年5月10日竣工[4][7]。1937年8月31日,分行因局势紧张关闭,次年1月20日复业。1940年3月13日,分行获大藏省许可在奉天路(今辽宁路)设立派出所(即分支机构),8月12日开始营业。1943年9月4日经许可开设沧口出张所,次年4月10日营业[8]

1945年日本投降后,朝鲜银行作为日治朝鲜的金融机构而撤出青岛,其分行馆舍由中央信托局接管。1947年9月,朝鲜银行青岛分行旧行址成为中央银行青岛分行行址,黄家骧任经理。1949年,南京国民政府发行银圆券,中央银行青岛分行曾于5月14日发行“中央银行青岛分行银圆辅币券”,面额为5分、1角、5角三种,以青岛栈桥为图案,仅流通不足20天后,解放军便于6月2日占领青岛[6]。该楼此后曾长期为金融机构所使用[5]

该建筑现为中国工商银行市北区办事处所使用[7]。2000年列入青岛市历史优秀建筑名单[2],2006年成为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青岛馆陶路近代建筑的一部分[1]

建筑特色

约1947-1949年间的朝鲜银行旧址,时为中央银行青岛分行,据图推测可能发生了挤兑

朝鲜银行青岛分行旧址建筑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占地面积1653.34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平面呈“L”形,分为东、南两部分,两面临街[4]。东侧临馆陶路,地上二层,地下一层,南侧临上海路,地上三层。屋顶为平顶[2][5]

临馆陶路正立面为对称布局,墙面为深赭色釉面砖,花岗岩砌石勒脚。一楼为宽大的拱窗,装饰以花岗岩条石。正门位于中央,两侧各有一雕花石制立柱,支撑起一个石制雨棚。二楼则仅为无装饰的矩形并排窗洞。檐口有精细的花纹装饰,其纹样与正门柱头的花纹、青岛取引所(同为三井幸次郎的设计作品)后门门楣的花纹极为相似[2][5]。外立面整体装饰偏向简洁,构图受到现代主义影响[4]

建筑内部一层为营业大厅,面积约650平方米,内有八根高7米的雕花石柱,天花板使用花纹图案装饰,过厅地面采用彩色石面,利用侧面的窗及顶部天窗采光[2][4]。一层两翼及二层为办公室及其他附属用房[8]

文物破坏事件

2017年7月10日,朝鲜银行青岛分行旧址正门两侧的雕花石柱及上方的石制雨棚被人为拆除,原因不明(可能是银行工作人员迷信风水)。雨棚的石制构件被毁,去向不明;两根石柱分别断成三截,收藏家赵宝山从垃圾工人手中将其抢购下来,临时放置在龙华路1号院内,并将此事通知当地学者李明等人。7月13日,部分学者及文史爱好者将此事发布在微博等媒体上,并通知本地公众媒体及相关部门[9]

当晚,房管员前去调查此事,工商银行人员谎称两根石柱是该行于1995年安装的。该行行长于7月14日上午至赵宝山处时又称拆除是因为“怕石柱倒了砸着客人”。青岛新闻网、青岛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于同日对此事进行了报导[10]

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市文物局会同市北区文广新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房产经营公司、即墨路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于14日上午对朝鲜银行旧址进行了现场调查,确认工商银行市北区第二支行未经批准擅自拆除文物构件,对此事立案调查并启动问责机制,同时计划将受损建筑恢复原貌[11]。两根石柱残骸于7月15日自龙华路1号移至他处保存。

至7月17日,该事件已引起各地媒体广泛关注,相当多的媒体已对此进行报导[12]人民网亦发文谴责此事[13]

8月9日,青岛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结束了对此案的调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中国工商银行市北区第二支行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对施工单位青岛汇丰装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五万元,同时责成工商银行市北二支行按照整改方案对文物建筑进行修复。与此同时,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党委对此事进行全系统通报,对支行负责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给予经济处罚三万元,同时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撤职处分[14][15]

12月22日,国家文物局公布“2017年度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共15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二支行擅自修缮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朝鲜银行青岛支行旧址案”名列其中[16]

相关条目

参考资料

  1. 袁宾久. . 青岛: 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67010093.
  2. 青岛市史志办公室、青岛建筑委员会. . 青岛: 青岛出版社. 2006. ISBN 9787543625044.
  3. 青岛市史志办公室、青岛市文物局. . 北京: 中国出版社. 2004. ISBN 988-97146-6-1.
  4. 宋连威. . 青岛: 青岛出版社. 2005. ISBN 9787543632653.
  5. 窦世强 李明. . 青岛: 青岛出版社. 2010: 33. ISBN 978-7-5436-3134-2.
  6. 鲁海. . 青岛: 青岛出版社. 2010. ISBN 9787543600447.
  7. 徐飞鹏 张复合 村松伸 堀内正昭. . 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992. ISBN 7-112-01483-2.
  8. . 王栋. 青岛早报 齐鲁网. 2018-01-28 [2018-02-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15).
  9. . 青岛文物保护建筑. 网易新闻. 2017-07-14 [2017-07-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10).
  10. . 井水. 青岛新闻网. 2017-07-14 [2017-07-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7-19).
  11. . 青岛新闻网. 2017-07-16 [2017-07-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10).
  12. . 半岛都市报. 2017-07-17 [2017-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10).
  13. . 李泓冰. 人民网. 2017-07-17 [2017-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10).
  14. . yiyi 金鱼. 新浪网新闻中心. 2017-08-10 [2017-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27).
  15. . 王国钰. 青岛日报 青报网. 2017-08-10 [2018-0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1-28).
  16. . 赵婷婷. 新华网 北京青年报. 2017-12-23 [2018-10-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24).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