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常𰍠
生平
萬曆十六年(1588年),德王朱翊錧去世。德王府承奉杨進等人素來不滿世子朱常,遂行魇魅之事,給世子進獻含有水銀的药物,又放火焚燒宮殿。萬曆十七年(1589年),事情敗露,杨進等人被誅,朱常與紀城王朱常澍因涉事被革去部分祿米[3]。
萬曆四十年(1612年),朱常去世,諡號康僖[4]。因朱常無子,安陵王的封爵被廢除。
家庭
妻
- 洪氏,西城兵馬副指挥洪一慎女,萬曆九年(1581年)四月冊為安陵王妃[5]。
参考资料
- 崇禎十一年德府玉牒底本、《明實錄》均作“”,《明史·諸王世表五》訛為“”。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七十四》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一十》
- 《明史·諸王世表五》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一十一》
無 原因:明政府封之 |
明安陵國國王 1578年-1612年 |
無 原因:無子,封國廢除 |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