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喜

李喜(1962年12月云南昆明人。原昆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2014年10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纪委调查。[1][2]

生平

1962年,李喜出生在云南省昆明市。1981年7月,李喜参加工作;1984年10月,他加入中国共产党。李喜早年一直在昆明市官渡区就职,曾担任福海办事处副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关上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后来,李喜升职为安宁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市长。2006年4月到2008年7月,李喜担任安宁市委书记。2008年7月,李喜调回到昆明市,担任昆明市副市长、党组成员、市掌鸠河引水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局长,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2014年6月,李喜担任昆明市委常委、副市长。2014年10月21日,中纪委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3]。2014年12月31日,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李喜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4]

参考文献

  1. .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23).
  2. . 网易. 20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0-24).
  3. .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23).
  4. . 人民网. 2014-12-3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前任:
昆明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繼任:
何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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