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士祥

李士祥1958年8月),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周起营人。男,汉族。1978年8月参加工作,198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毕业(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治学专业),工学硕士,高级政工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

曾任北京市草场中学教师,中共北京市通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通县城关镇党委书记、通县县委常委,中共昌平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县长,中共朝阳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区长,2003年1月任朝阳区委书记。

2006年10月,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晋升副部级。同年12月,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市直机关工委书记。2012年7月,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1]。同年11月14日,当选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2013年,被选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2]

2017年1月17日,当选北京市政协副主席[3]。2017年2月21日,不再担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4]、2017年2月24日,不再担任北京市副市长职务[5]。2018年1月28日起,不再担任北京市政协副主席职务。

2018年9月15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6]。2019年2月3日被开除党籍、取消待遇、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7]

2019年11月12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对李士祥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万元,对李士祥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李士祥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8]

參考文獻

  1. . 中国经济网. 2012-07-25 [2014-06-29].
  2. . 全国人大网. [2013-03-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4-06).
  3. . 澎湃新闻. [2017-02-05].
  4. . 澎湃新闻. [2017-02-20].
  5. . 新浪. 2017-02-24 [2017-02-24].
  6.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18-09-15].
  7.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19-02-03].
  8. . 新华社. [2019-11-12].

外部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前任:
吉 林
北京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2012年7月-2017年2月
繼任:
张 工
前任:
李凤玲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区长
1999年11月—2003年1月
繼任:
陈 刚
前任:
于长海
昌平县人民政府县长
1993年10月—1999年12月
繼任:
赵凤桐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孙政才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秘书长
2006年12月-2012年7月
繼任:
赵凤桐
前任:
刘晓晨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书记
2003年1月-2006年11月
繼任:
陈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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