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民 (1921年)
生平
1935年,参加北京一二·九运动。1936年,参加民族解放先锋队,次年参加山西省沁水县人民武装自卫队。193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次年1月参加八路军。抗日战争时期,先后任晋冀鲁豫边区纵队司令部秘书、129师十一旅三十二团政治指导员、宣教股长,太行四分区司令部队务股长,太行六分区轮训队队长,四十七团参谋长参加百团大战和多次反扫荡。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担任晋冀鲁豫军区六纵十六旅四十团参谋长、副团长,四十七团团长(政委蔡鼎金)[1],第二野战军十二军三十四师101团团长。率部参加上党战役、平汉战役、陇海战役,之后随部挺进大别山,并参加淮海战役、渡江战役等。在西南战役中,部队担任师和军前卫团[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12月进入南京军事学院高级速成系学习,后任第二高级步兵学校训练部战术系副主任。后升任军委化学兵学校训练部部长,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六系副主任,防化兵工程学院训练部部长。1973年11月后,任北京军区副参谋长,并兼任军区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后担任司令部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直属党委书记等职。1976年唐山大地震爆发后,他携带电台,乘坐直升机先赴唐山地区勘察灾情。7月28日上午10点抵达唐山[3],是第一批人员进入灾区的部队[4]。1987年3月病重入院。同年10月21日在北京去世,享年65岁[5]。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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