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沂 (嘉魚)

李沂(1556年-1615年,字景魯,號太清,湖廣武昌府嘉魚縣人,站籍,治《詩經》,年三十一歲中式萬曆十四年丙戌科第三甲第八十六名進士。乙卯年三月初三日生,行七,曾祖李承聰;祖李敻;父李寶愈;母周氏;繼母高氏。具慶下,妻任氏,兄渭;漢;瀾;湛;泓;漙,弟汶;淶(庠生),子宙標;宙極;宙樞。由國子生中式癸酉鄉試八十四名舉人會試中式二百六十五名。授翰林院庶吉士,刑部觀政[1]。官至吏科给事中。东厂中官张鲸横肆,御史何出光马象乾弹劾。张鲸任职如故。马象乾一度下狱。李沂拜职刚刚一月,上疏言张鲸之罪恶百倍于冯保,万倍于宋坤,流传张鲸广献金宝,故得无事。萬曆帝震怒,立下诏狱,廷杖六十,斥为民。家居十八年卒。明光宗立,赠光禄少卿,著作有《中秘草》[2]

李沂

大明
籍貫 湖廣武昌府嘉魚縣
出生 乙卯年三月初三日
配偶 任氏
親屬 曾祖李承聰,祖李敻,父李寶愈,母周氏;繼母高氏
出身
  • 萬曆十四年丙戌科進士
著作

註釋

  1. 《萬曆十四年丙戌科進士同年總綠》
  2. 明史》卷二百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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