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炳才

李炳才1945年1月),男,江苏宝应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李炳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1991年4月至1992年3月,任扬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1992年3月至1993年3月,任扬州市人民政府市长[1]。1993年5月至1996年12月,任中共扬州市委书记[2]

1996年11月至2006年7月,历任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常务副主任。2000年7月任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常务副会长[2]。2008年6月至2013年4月,任海峡两岸关系协会驻会副会长[3][4]

2008年,当选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5],代表经济界,分入第三十六组。并担任第十一届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6]

参考文献

  1. . 江苏省地方志. [2017-10-12].
  2. . 宝应县档案网. [2017-10-12].
  3. . 2010-12-17.
  4. . 华夏经纬网. 2012-05-18.
  5. . 新华社北京1月25日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共2237人,2008年1月25日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08年1月25日 [2013-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9月28日).
  6. . 全国政协委员会. [2013-04-11].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姜永荣
中国共产党扬州市委员会书记
1993年5月—1996年12月
繼任:
吴冬华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前任:
吕新奎
扬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1991年4月—1993年3月
1991年4月—1992年3月为代市长
繼任:
施国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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