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舜弦

李舜弦,生卒年均不详,前蜀最后一位君主王衍昭仪。李舜弦是蜀郡梓州(今三台县)人,大约生活在899-926年,五代十国年间。五代十国前蜀词人李珣之妹,亦和李珣同著钓鱼题材的诗。据《茅亭客话》中记载,其先世为波斯人,有以她为唐代中国第一位西亚女诗人。有文才,工为诗,善七律,现查有三首,所著《蜀宫应制》诗、《随驾游青城》诗、《钓鱼不得》诗(《全唐诗》卷七九七收录其诗三首),多为文人赏鉴。五代十国时前蜀第二主王衍在位时(919—925)选入宫中,立为昭仪。工诗(擅长写诗)咸康元年(925年)曾随王衍游青城,有纪游诗。蜀灭,王衍被杀,昭仪或亦遇害。《十国春秋》有传。[1]

家庭

其祖先为大食

诗篇三首

【钓鱼不得】

尽日池边钓锦鳞,芰荷香里暗消魂。

依稀纵有寻香饵,知是金钩不肯吞。

【随驾游青城】

因随八马上仙山,顿隔尘埃物象闲。

只恐西追王母宴,却忧难得到人间。

【蜀宫应制】

浓树禁花开后庭,饮筵中散酒微醒。

蒙蒙雨草瑶阶湿,钟晓愁吟独倚屏。

评价

元代夏文颜图绘宝鉴》说:“李夫人(即李舜弦),西蜀名家,未祥世胄,善属文,尤工书画。”

註釋

  1. 诗词宝典-李舜弦

[1] [2]

  1. 前蜀昭仪李舜弦第一位“外国”女诗人
  2. 回族女诗人李舜弦及其诗歌创作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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