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雲鴻

李雲鴻17世紀-17世紀),翔南河南開封府通許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李雲鴻是天啟七年(1627年)的舉人[2]崇禎四年(1631年)成進士,獲授介休知縣,調任陽曲,陞任山東道監察御史巡按廣東。他個性剛直,不會迴避權貴,發現不便人民的政策會力求去除,撫恤海南時以漢俗教化黎族人,因戰亂隱居南京。

後來他李雲鴻擔任浙江按察司杭嚴道僉事[3],在荒年賑濟民眾,全活多人,此後再次辭官歸鄉[1][4]

引用

  1. 乾隆《通許縣志·卷六·人物志》:時河南遺臣:……通許則李雲鴻,字翔南,崇禎四年進士。歷介休、陽曲知縣。遷山東道御史巡按廣東,撫黎歸化,訓以漢俗。亂隱南京。陞杭嚴參政歸。
  2. 乾隆《通許縣志·卷七·選舉志》:李雲鴻,天啟丁卯科(舉人) 又見進士
  3. 四庫全書《浙江通志·卷一百十八·職官八》:提刑按察司僉事……李雲鴻 通許人……已上崇禎間任
  4. 乾隆《通許縣志·卷六·人物志》:李雲鴻,字翔南,崇正辛未進士,任山西介休知縣,調陽曲,擢山東道御史,巡按廣東。性侃直,不避權要,凡不便於民者力除之;撫恤海南,黎人傾心歸化,以漢俗俾知禮教。轉浙江杭嚴道,歲大饑,多方賑濟,全活甚眾。

參考文獻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八十八·列傳第六十四
  • 乾隆《通許縣志》·卷七·選舉志
  • 乾隆《通許縣志》·卷六·人物志
  • 四庫全書浙江通志》·卷一百十八·職官八
官衔
前任:
何騰蛟
明朝介休縣知縣
1631年-1634年
繼任:
朱國翰
前任:
羅國華
明朝陽曲縣知縣
1634年-1637年
繼任:
范士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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