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平陵縣
建置沿革
春秋時,齊國於此地置平陵邑。西漢始置縣,因與右扶風之平陵同名,故稱“東平陵縣”。漢高帝時置博陽郡,治博陽縣(博縣)。後徙博陽郡治於東平陵縣,因其在濟水之南,改郡名為濟南郡。設有工官、鐵官。考古人員發現漢代東平陵城有規模較大的冶鐵和鑄錢遺址。自兩漢至曹魏、西晉,東平陵縣一直為濟南郡(濟南國)治所。
西晉移濟南郡治於歷城縣,又省“東”字,改東平陵為平陵縣。北魏時,平陵縣屬齊州。北齊廢。唐武德二年(619年)復置平陵縣,為譚州治所。武德八年,省營城縣,其地入平陵縣。貞觀元年(627年),廢譚州,平陵縣改屬齊州。貞觀十七年(643年),改平陵縣為全節縣。元和十年(815年)因“戶口凋殘”,省全節縣,其地併入歷城縣。東平陵故城遺址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參考書目
- 《舊唐書》,中華書局點校本
- 《新唐書》,中華書局點校本
- 施和金,2008,《北齊地理志》(二十四史資料研究叢刊),北京:中華書局
- 譚其驤等,1974,《中國歷史地圖集》,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
- 唐敏、尹敬梅等,1993,《山東省古地名詞典》,濟南:山東文藝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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