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沙島
東沙島是南海上東沙群島的主島,面积1.8平方公里,是南海数百个岛礁中最大的岛屿之一。由中華民國管轄。因为岛屿形状如牙,俗名月牙岛,但因位居珠江口“南澳”之外,所以在中国“古航海图”中称为“南澳气”,又名大东沙。有清代中国渔民建造的渔村和庙宇,如大王庙,毁后重建为天后宫。岛上曾有气象台、无线电台和灯塔,便利海上航行。
主權存议岛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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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 |
東沙島位置圖 | |
位置 | 南海 |
坐标 | 20.703572°N 116.7275384°E |
群岛 | 東沙群島 |
面积 | 1.8平方(0.69平方英里) |
最高海拔 | 7.8米(25.6英尺) |
实际管理方 | |
中華民國 | |
直轄市 | 高雄市旗津區中兴里 |
主權聲索方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
镇 | 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碣石镇 |
歷史
- 晉朝:裴渊《广州记》云:“珊瑚洲在县(今东莞)南五百里。昔人于海中捕鱼,得珊瑚。”
- 康熙年間有高涼鎮總兵陳倫烱著《海圖聞見錄》中有東沙島之圖。
- 1866年,英國人Pratas曾遇風避難於此,自以為首先發現此島,便以其名命島名為“Pratas Island”,至今成為東沙島沿用的英文名。
- 1907年8月,日商西澤吉治聚眾佔領東沙,插旗改名為“西泽岛”,在島上修築碼頭、鐵軌等建物,目的在開採磷酸礦物、海人草、魚介貝類及海龜等水產資源,興建木造房屋20餘座,建海水淡化廠一間和水池供蓄及養龜,設電話線及吸水管路等設備。
- 1908年,英國欲在島上建置燈塔,所生之歸屬問題迫使清廷正視東沙島為日人所佔。
- 1909年李準出巡外海至東沙島,發現日人已占據之。李準回廣東後請示兩廣總督張人駿,電告外務部,與日人交涉,日公使要求二百年以前之圖為證據。經廣東按察使王秉恩博覽群書,日本外務部始歸還清朝。清廷償還日商西澤16萬銀元的開發費用,扣抵3萬元補償漁民損失,實付13萬元,並簽訂《交還東沙島條款》。廣東海軍人員于10月正式收回東沙島。11月19日,廣東省府蔡康,在東沙島舉行立碑、升旗儀式,重申主權。行政上归屬廣東省惠州府陸豐縣碣石鎮[1]。
- 民国以后,广东省政府负责东沙岛的招商开发。防务由海军负责。1925年,海军少将许继祥呈准建设气象台。“中华国海军纪念碑”亦为许继祥所立[2]:48。
- 二戰時為日本軍事管制。期間由日本佔領,並興建小型機場和海軍罐頭工廠。有作者根据昭和14年(1939年)3月30日台灣總督府令第31號和台灣總督府告示第122號认为,东沙岛在1939年3月劃歸高雄州高雄市管轄的说法不实[1]。
- 1945年8月,日本投降。中华民国政府收回主权,由「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接收、管轄南海諸島,劃歸廣東省管轄[1]。
- 1946年9月12日,中华民国政府派遣海军军舰收回,重新竖立国碑,历经五十余年之建设及整备,成为中華民國捍卫南疆最重要的堡垒。
- 1949年初,劃歸海南特別行政區管轄[1],由中华民国海军代管,设立“海军东沙管理处”。1956年间,管理处改编为“东沙守备区”[2]:48。9月,内政部提出“南海群岛管理局设置办法(草案)”,将东沙岛等南海四群岛屿及附属岛屿与其领海全部置于“南海群岛管理局”之下。东沙岛成立东沙乡,从北至南,分设自由村、平等村、博爱村[2]:49。
- 1979年7月,与南沙群島劃歸高雄市[1]。
- 1999年11月,国军海巡部接管东沙岛。2000年,海巡部改为行政院海巡署海岸巡防总局[2]:49。
- 岛上有清代中国渔民建造的渔村和庙宇,如大王庙,毁后重建为天后宫。岛上曾有气象台、无线电台和灯塔,便利海上航行。中華民國海軍功勳艦中海艦曾負責運送補給品到東沙島[3][2]:137。
- 民用航空方面,东沙岛处于香港管控的飞航情报区内。2020年时,由立榮航空在每週四,以军包机方式載運海巡署、國防部人員往返東沙島。10月5日,该班军包机首次因香港航管要求返航。
景觀
- 东沙大王庙(今為東沙天后宫):1948年冬季,关公像随独木舟漂流而来,由驻守的中華民國軍隊建庙奉祀。被毁后重建为天后宫。
- 东沙岛地籍测量纪念碑:1991年建成,由當時高雄市吴敦义市长题字。
- 东沙图书馆:2005年时,藏书已超越20,000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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