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恆等式
格林第一恆等式
設定向量場;其中,在的某區域內,是二次連續可微標量函數,是一次連續可微標量函數,則從散度定理,
- ,
可以推導出格林第一恆等式[1]:
- ;
其中,是區域的邊界,是取於邊界面的法向導數,即。
格林第二恆等式
假若在區域內,和都是二次連續可微,則可交換與,從的格林第一恆等式得到的格林第一恆等式。將這兩個恆等式相減,則可得到格林第二恆等式:
- 。
格林第三恆等式
假設函數是拉普拉斯方程式的基本解():
- ;
其中,是狄拉克δ函數。
例如,在R3,基本解的形式為
- 。
函數稱為格林函數。對於變數與的交換,格林函數具有對稱性,即。
設定,在區域內,是二次連續可微。假若在積分區域內,則應用狄拉克δ函數的定義,
- ;
其中,、分別積分於
- ,
則這恆等式簡化為
- 。
參閱
- 向量恆等式列表
- 數學恆等式列表 ()
- 向量微積分恆等式 ()
參考文獻
- Strauss, Walter. . Wi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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