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裕
生平
系南宋名医桂万荣后人。早年就读于东吴大学法科,于1927年毕业。毕业后在上海律师事务所短期工作。任职于上海商务印书馆,担任英文编译。1930年,入上海地方法院,历任司法行政部编审、上海第一特区法院推事、上海江苏高二分院推事、上海高等法院推事。期间,在著名《东方杂志》上连续发表《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司法官之素质与数量》、《法律之理论与实践”和“处置日本在华财产文法律观》十余篇法律法学论文。
后服务于国民中央政府,抗日战争时期,担任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担任司法院参事。
抗日战争胜利以后,1946年,派往日本东京,出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检察官,参与国际审判日本甲级战犯。曾征集证据,征讨日军在侵华战争时掠去日本的中国文物,包括苏州寒山寺的青铜古钟[2]。
台湾生涯
1949年,移居台湾。历任台湾大学、法官训练所、东吴大学、辅仁大学、中国文化学院(今中国文化大学)教授或客座教授,讲授法律法学,是海商法、保险法的权威专家[1]。台湾二战后有三分之二余大法官是桂裕的学生,上过桂裕的课。
1958年,代表中华民国参加联合国的第一次海商法会议。
2002年1月2日,逝世于台北,享寿101岁。
代表著作
代表著作有[3]:
- 《英译中华民国民事诉讼法》(翻译著作,上海商务印书馆时期)
- 《辞源》续编(参与编辑,上海商务印书馆时期)
- 《海商法新论》
- 《美国海事法概论》(英文)
- 《保险法论》(英文)
- 《海商法》
- 《保险法》
- 《司法制度之检讨及改进》
- 《行與言》
参考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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