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事件
事件起源
民國67年(1978年)8月,當時的前高雄縣長余登發與其子余瑞言被政府指稱涉及「匪諜吳泰安事件」遭情治單位逮捕,罪名是『知匪不報』、『為匪宣傳』,被求處重刑有期徒刑八年,當時引發社會的不滿與黨外人士的反彈,抗議國民黨政府政治迫害。黨外方面認為,國民黨政府逮捕余登發是為了阻止黨外人士的全國串連活動。國民黨政府逮捕余登發父子的事件激發了黨外勢力的團結。當時知名的反對運動領袖人物如許信良、黃信介、陳菊、陳婉真、胡萬振、何春木、張俊宏、曾心儀等人便前往余登發的故鄉橋頭鄉進行遊行活動,要求釋放余登發父子。
遊行隊伍早上從高雄縣橋頭鄉出發,下午轉到鳳山,發傳單、貼標語,然後彙集到高雄火車站前的廣場。遊行總策劃人為施明德。這次行動吸引了各地的黨外政治青年,匯成一股有組織力的洪流,它對國民黨的對抗是正面、直接的,已隱然有了政黨的雛形。事後,國民黨將參與聲援遊行隊伍的桃園縣長許信良,以監察院所提「彈劾案」為名,移送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2],予以休職二年。此舉再度激怒了「美麗島」社團。他們決定採取一致的譴責與對抗行動,簽署了「黨外人士為許信良休職案告海外同胞書」,終於導致了美麗島事件的爆發。
余登發父子後被釋放;而時任桃園縣長的許信良由於參與橋頭示威遊行活動,被台灣省政府停職。
參考資料
- 八卦寮文教基金會. . 新頭殼newtalk. 2019-01-05.
- 美麗島事件 的存檔,存档日期2004-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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