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 (單位)

東亞各地的傳統度量衡單位,最早的記載可以回溯至中國周朝,雖然起初為長度單位,但後來也被延伸作為面積單位。

中國

與許多古文明的度量衡類似,步的制訂也是源於對人類身體的丈量,以成年男子行走時左右腳各跨一步時的長度定義為「步」。但隨著時代改變,步的長度與換算方式也有不同,《禮記·王制》中記載「古者以周尺八尺為步,今以周尺六尺四吋為步」[1]東漢時的《九章算術》則提及一步為六尺的長度換算[2]。一直到清朝時步還是使用中的單位,根據營造尺庫平制,此時的一步為五尺。

相同的一步為五尺換算方式一直被沿用到民國初年,由北洋政府於1915年(民國4年)頒佈的《權度法》。但到了1929年(民國18年)國民政府頒佈的《度量衡法》中,關於市制的換算中就不再見到步的使用。

許多長度單位在古代都是與面積單位(甚至體積單位)混用,步也不例外。在《禮記·王制》中有言及「古者百畝,當今東田百四十六畝三十步。古者百里,當今百二十一里六十步四尺二寸二分。」[1],《漢書·食貨志上》則記載「古者建步立畝,六尺為步,步百為畝,畝百為夫,夫三為屋,屋三為井,井方一里。」[3],此處的步就是當作面積單位使用。

參考文獻

  1. .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2018-08-17] (中文(繁體)‎).
  2. 陳鳳珠. . HPM通訊. [2018-08-17] (中文(台灣)‎).
  3. .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2018-08-17] (中文(繁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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