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古懷
生平
江古怀是清朝光绪癸卯(1903年)举人,曾留学日本,专攻司法,日本私立政法大学毕业,获最优等生称号。宣统二年(1909年)参加清廷为留学生设立的游學畢業生廷试,成绩最佳,被授予法政科进士,又领旨授翰林院编修。他是中国近代同光体诗派的重要诗人,也是陈衍开办的说诗社重要成员。[1]
日本早稻田大學畢業。回國後任福州法政學堂教員。辛亥革命後任福建都督府外交部秘書,福建建甌、古田等縣知事。後在福州執行律師業務。1933年後任甘肅綏靖公署軍法處少將處長,省政府秘書主任。1937年抗戰爆發後參加日本傀儡政權。初任華北臨時政府行政院秘書。1939年4月任維新政府司法行政部參事。1940年4月至1945年2月任汪精卫政权的監察委員。1945年2月又任汪精卫政权的立法委員。[2]
著作
- 江古懷,刑法總論槪要講義
- 江古懷,却痁楼诗抄
參考文獻
- 文史资料选编:文化编,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64頁
- 張憲文 方慶秋等主編.《中華民國史大辭典》.江蘇古籍出版社,2001年08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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