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精衛政權元首列表

不受廣泛承認的中華民國南京國民政府(俗稱“汪精衛政權”)由汪精卫於1940年3月離開重庆政府[1],並与大日本帝国寻求合作而產生。政府在當月30日於南京建立,並保留「国民政府」的称号,名义上接管原有位於北平和南京的兩個政權“中华民国临时政府”與“中华民国维新政府”的辖地;汪精衛同日就任國民政府代主席行政院院長[2](汪精衛名義上仍奉林森為正式的國民政府主席[3])。1944年11月10日,汪精衛病逝於名古屋帝國大學醫院,其心腹陳公博於兩日後開始代理其職務(再兼軍事委員會委員長)[4],並在同月20日正式上任[5]。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翌日下午4時,陳公博、周佛海在南京召開中央政治委員會臨時會議,宣布取消國民政府及其所有機構,汪精衛政權終結[6]

汪精衛於南京國民政府前,匾額刻有「忠孝 仁愛 信義 和平」。

列表

任數 姓名 肖像 代表旗幟 任期 備註 資料出處
1 汪兆銘
1940年3月30日-1944年11月10日 代理國民政府主席、行政院院長。1940年3月30日始創政權,同日就職。名義上仍奉林森為國民政府主席,而自任代理。1944年11月10日病逝於名古屋帝國大學醫院。 [2][3][4]
2 陳公博

1944年11月12日-1944年11月19日(代理)
1944年11月20日-1945年8月16日
代理國民政府主席、行政院院長,兼軍事委員會委員長。1944年11月12日開始代理汪兆銘的職務,同月20日正式上任。1945年8月16日下午4時,陳公博與周佛海在南京召開中央政治委員會臨時會議,宣布取消國民政府及其所有機構,汪精衛政權終結。 [4][5][6]

時間線

在以下時間綫中,黑色部分代表正式任期,而紅色部分代表代理任期;正式任期與代理任期的時長與上方列表「任期」欄目所列出的時長一致。

陳公博汪精卫

參見

參考資料

  1. 陳雷 (编). . 臺北: 傳記文學出版社. 1978-06-01: 38.
  2. 蔡登山. . 2015-02-27: 9 [2019-07-11]. 一九四〇年三月三十日,汪精衛將北平、南京的傀儡政權合於一體,在南京成立偽國民政府,自任代理主席兼行政院院長。
  3. 吳相湘. 2. 傳記文學出版社. 1971: 10 [2019-07-11]. 民國卅年,在日軍卵翼之下,汪精衛政權在南京出現,偽國民政府還都,並仍用林主席名號。
  4. 75 (1). 傳記文學雜誌社: 143. 1999 [2019-07-11]. ……民國三十三年十一月十日,汪兆銘病逝日本名古屋帝國大學醫院,十二日,遺體運返南京,同日由陳公博任代理國民政府主席、行政院院長兼軍事委員會委員長……
  5. 劉紹唐. 13. 傳記文學出版社. 1975 [2019-07-11]. 二十日,由陳公博任「行政院」院長、代理「國民政府」主席,兼軍事委員會委員長。
  6. 章伯鋒; 莊建平 (编). 6. 四川大學出版社. 1997: 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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