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起元
沈起元(1685年-1763年),字子大,一字子火,號敬亭,江蘇太倉州人,清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1]。
沈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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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继尧绘,石韞玉正书赞,谭松坡镌《沈起元石刻像》,为《沧浪亭五百名贤像》之一。 | ||
大清光祿寺卿 | ||
籍貫 | 江蘇太倉州 | |
族裔 | 漢族 | |
字號 | 字子大,一字子火,號敬亭 | |
出生 |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 江蘇太倉州 | |
逝世 | 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 江蘇太倉州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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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康熙六十年(1721年)登辛丑科進士,選庶吉士,改吏部主事。擢員外郎,被派往福建出任福州府知府[1]。歷攝興化府、台灣府事。雍正十三年(1735年)由台灣府知府護理福建分巡台灣道。沈在福州因處理冤獄時得罪按察使潘體豐,被體豐以其他事指控,降職四級,遂辭官歸家[1]。高宗即位後,沈被起用為江西驛鹽道副使。乾隆二年(1737年),擢河南按察使。乾隆七年(1742年)遷直隸布政使。乾隆九年(1744年)入京任光祿寺卿。乾隆十三年(1748年)因病離任回籍[1]。
著作
著有《周易孔义》、《敬亭诗文集》等。
註釋
- 《清史稿》列傳八十七
參考文獻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 張炳楠(監修),李汝和(主修),《台灣省通志》,台灣省政府,1961年。
- 李騰嶽等(監修),王詩琅(纂修),1981年,《台灣省通志稿—人物志》,台北市,成文出版社。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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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任煥 |
兴化府知府 雍正五年-六年 (1727-1728年) |
繼任: 楊際雲 |
前任: 倪象愷 |
臺灣府知府 雍正七年(1729年)上任 |
繼任: 王士任 |
前任: 張嗣昌 |
福建分巡台灣道 雍正十三年(1735年)上任 |
繼任: 尹士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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