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鈇
沈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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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九江府知府 | ||
籍貫 | 福建诏安县三都 | |
字號 | 字繼揚,號介庵 | |
出生 |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 | |
逝世 | 崇禎七年(1634年) | |
親屬 | 子 沈起津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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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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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万历元年(1573年),福建乡试中举。万历二年(1574年),聯捷进士[1],授顺德县知县,后官至鄖陽府知府。
万历十三年(1585年),李材担任鄖陽撫治。李材喜爱讲学,派遣部下供学生役使,部下多有怨言。李材又依照学生请求,将参将公署改为学宫。万历十五年(1587年),参将米万春暗令部下梅林等大声喧哗,骑马入城,纵容囚犯毁掉学生屋室,直接跑到军门,要挟赏银四千。过了两天,米万春威胁李材更改军中不便十二事,命令他上疏将罪行归于副使丁惟宁、知府沈鈇等,李材隐忍听从。丁惟宁责骂数落米万春,米万春想杀丁惟宁,后者恐惧逃走。李材于是再一次弹劾丁惟宁激起事变。万历帝下诏问沈鈇等人的罪,将丁惟宁降职三等,李材回到原籍等候调查[2]。沈鈇贬任衡州同知[3]。
沈鈇归乡後,於万历二十四年和三十八年,两次倡建、重修诏安东溪桥,并且创文昌阁,置漏泽园,为当地百姓称赞。晚年,他感慨荷兰殖民者入侵台湾岛,经常掠夺内地。上疏请求朝廷干涉台湾,并建议在澎湖列岛设立水镇、增添枪炮、并移民澎湖列岛等(此《上福建巡抚南居益书》也被顾炎武编入《天下郡国利病书》[4])。崇祯七年(1634年),因卷入地方宗派纠纷,被判处死罪[5]。
著作
著有《大学古本》、《浮湘集》、《钟离集》、《石鼓集》等。
家族
有子沈起津,进士出身。
参考
- 何乔远. 厦门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历史系古籍整理研究室《闽书》校点组校点 , 编. . 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 1995年5月: 3629. ISBN 7-211-02471-2.
- 《明史》(列傳·卷227):材好講學,遣部卒供生徒役,卒多怨。又徇諸生請,改參將公署為學宮。參將米萬春 諷門卒梅林等大譟,馳入城,縱囚毀諸生廬,直趨軍門,挾賞銀四千,洶洶不解。居二日,萬 春脅材更軍中不便十二事,令上疏歸罪副使丁惟寧、知府沈鈇等,材隱忍從之。惟寧責數 萬春,萬春欲殺惟寧,跳而免,材遂復劾惟寧激變。詔下鈇等吏,貶惟寧三官,材還籍候勘。 時十五年十一月也。
- 林海权. . 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 2005年1月: 251. ISBN 7-211-04911-1.
- 香港大学亚洲研究中心. . 2003年8月: 128. ISBN 962-8269-20-8.
- 陈桂味主编;李林昌,林祥瑞责任编辑;漳浦县政协文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 . 2003年11月: 15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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