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经

《法经》原文已失传。根据后来文献记载,《法经》共有六篇,即盗法(針對侵犯私有財產)、贼法(針對侵犯人身體)、囚法(或网法,用於斷獄)、捕法(用於補亡)、杂法(用於懲罰越城、賭博欺詐貪污、淫亂等行為)、具法(根據具體情況加重或減輕刑罰的規定)(來源,歷史的長河, 中國歷史十六講)

《法经》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制定,为中国最早的一部初具体系的法典,成为以后历代法典的蓝本。

《法經》的本意是以法制來保障魏國的變法有序的進行,然而影響超越了魏國。商鞅從魏國進入秦國,幫著秦孝公變法,便是遵循《法經》進行的。以後的秦律漢律都是在《法經》的基礎上逐步擴充而成的。

参考资料

  • 《中国法制史》,蒲坚著,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6年10月版,ISBN 7-304-02441-0,第四章第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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