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政區

根據1995年11月21日所簽署的代頓協議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區分為兩個政治實體:波黑聯邦()與塞族共和國(),雙方各自統領一半的國土,擁有自己的首都、政府、国旗、国徽、领导人、議会等。

波斯尼亚與黑塞哥维那政治實體劃分:

屬地 行政長官 政府首腦 所屬國家 政治體制 國旗 地區旗幟 地圖
 塞族共和國塞族共和國總統塞族共和國總理 總統制
 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聯邦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聯邦總統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聯邦總理 聯邦共和制
布爾奇科特區不適用不適用 行政特區

位於波黑東北部的布爾奇科特區法律上波黑联邦塞族共和国共管,事實上是一个高度自治的政治实体(半自治區)。

波赫聯邦區劃

波士尼亞語:;克羅埃西亞語:;塞爾維亞語:)波赫聯邦的地方政府層級。

波赫聯邦區劃
州份(中文)州份(波士尼亞語)
烏納-薩納州
波薩維納州
圖茲拉州
澤尼察-多博伊州
波斯尼亞-波德里涅州
中波斯尼亞州
黑塞哥維那-涅雷特瓦州
西黑塞哥維那州
薩拉熱窩州
利夫諾州

塞族共和國區劃

塞族共和國所轄領土分為7區:

  1. 班雅盧卡區
  2. 多波伊區
  3. 比耶吉納區
  4. 弗拉塞尼察區
  5. 沙拉耶佛區
  6. 福察區
  7. 特雷比涅區

布爾奇科特區

布爾奇科特區是波斯尼亞的一個自治區,名義上屬波黑聯邦塞族共和國共同所有,設立於2000年3月,面積493平方公里。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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