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垣

洪垣(1505年-1564年,字峻之,號覺山,南直隸徽州府婺源縣人,民籍,治《書經》,年二十八歲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第三甲第八十四名進士。三月十五日生,行三,曾祖洪清;祖洪榴;父洪輝;母余氏。重慶下,妻胡氏,兄坤;均,弟圭;圻;塤。由縣學附學生中式應天府鄉試第一百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二百十七名。觀戶部政,陞監察御史,溫州府知府罷[1][2][3]。明朝政治人物。

洪垣

大明
籍貫 南直隸徽州府婺源縣
出生 三月十五日
配偶 胡氏
親屬 曾祖洪清,祖洪榴,父洪輝,母余氏
出身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
著作

生平

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进士,授永康縣知縣,徵授山東道御史[4]。嘉靖十八年,弹劾黃禎楊育秀王顯祖何瑚等人,后巡按廣東[5],升任溫州府知府,遇饑荒,因飢民殺死倉庫管官,而連坐撤職[6]。著有《覺山史說》、《覺山緒言》。

參考

  1. 《嘉靖十一年進士登科錄》
  2.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同年序齒錄》
  3. 明儒學案 ,2冊39卷 ,114
  4. 明實錄:世宗實錄 ,187卷
  5. 明實錄:世宗實錄 ,248卷
  6. 《明史》(卷208):洪垣,字峻之,婺源人。嘉靖十一年進士。禮部侍郎湛若水講學京師,垣受業其門。授永康知縣,徵授御史。 十八年,世宗南巡,冊立皇太子,命閣臣夏言、顧鼎臣選宮僚。垣再疏言溫仁和、張衍慶、薛僑、胡守中、屠應埈、華察、胡經、史際、白悅、皇甫涍等皆庸流,不可使輔導青宮。帝亦已從他諫官言,廢黜者數人。未幾,劾「文選郎中黃禎先賄選郎楊育秀,得為考功。及居文選,貪婪欺罔。知州王顯祖等考察調簡,而補大州。知縣何瑚年過六十,而選御史。皆非制。今當大計京官,乃以猥瑣之曹世盛為考功郎,誤國甚」。帝下其章都察院,令會吏科參覈。乃下禎詔獄,及育秀、顯祖等,咸斥為民。因詰責吏部尚書許讚、都御史王廷相,而令十三道御史公舉隱年冒進若瑚者。御史王之臣等坐調者四人,世盛亦改他部。垣一疏,而御史、曹郎以下得罪者至二十餘人。 出按廣東。以安南款附,增俸一級。未竣,出為溫州知府。歲饑,有閉糴者,饑民殺之,垣坐落職歸。復與同里方瓘往從若水,若水為建二妙樓居之。家食四十餘年,年九十。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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