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臺灣四大奇案

清末臺灣四大奇案,是清朝末年時臺灣的四樁命案,都與鬼神之說有關。眾說紛紜,一般說法為《林投姐》、《陳守娘顯靈》、《呂祖廟燒金》、《周成過臺灣[1]

其中《林投姐》、《陳守娘顯靈》、《呂祖廟燒金》三案皆發生在府城(今臺南市),合稱「清末府城三大奇案[2][3]。「清末府城三大奇案」若加上臺北的《周成過臺灣》則稱「清末臺灣四大奇案」[4],即「林陳呂周四大奇案」[5] [6],《林投姐》與《周成過臺灣》[7],情節相當相似,有「南林北周」之稱[8]

有些書刊會混入《運河奇案》、《江山樓奇案》(俗稱《乞食開藝旦》)、《二林奇案》、《基隆七號房慘案》等,皆是臺灣日治時代的事件,並非清末,卻時遭混淆。

瘋女十八年》為臺灣戰後時期的事件。清末臺灣四大奇案若加上1950年代發生的《瘋女十八年》,則稱「臺灣五大奇案[9]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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