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公營機構

澳門公營機構是指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全資或大部份資助成立及營運的社會機構,按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編制不屬於政府官方部門但亦為政府架構,現時澳門存有公營機構十間及公共事業機構二十六間。公營機構雖然由政府成立,但所有成員均不屬澳門公務員,其架構類似私營機構,擁有比政府部門更加多的行政管理權利,不過公營機構主要負責人基本上由政府或行政長官批示委任,公共事業機構基本上自行管理,自負盈虧。公共事業機構雖為政府架構但有大部份屬商業性質(如:澳門自來水、澳門電力公司等)。

公營機構

澳門現存有十間公營機構,機構名稱如下:[1]

  • 澳門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 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
  • 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
  • 澳門電貿股份有限公司
  • 澳門世界貿易中心有限公司
  • 澳門葡文學校基金會
  • 東方基金會
  • 東方葡萄牙學會
  • 澳門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
  • 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

公共事業機構

澳門現存有二十六間公共事業機構,機構名稱如下:[2]

參考來源

  1. 澳門特別行政區印務局. . www.io.gov.mo. 澳門特別行政區印務局. [2019-01-10].
  2.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口網站. [2019-01-11] (中文(繁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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