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葡萄牙語:,葡文縮寫:GPSAP),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長官管轄及指導下運作。辦公室的存續期為三年,可延長。辦公室由行政長官以批示定期委任的一名主任領導及兩名副主任輔助,其報酬分別相等於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附件表一欄目2所載局長及副局長的薪俸點。主任及副主任得以兼任方式擔任職務,報酬由行政長官訂定。辦公室由其運作所需人員組成;經主任建議,可透過向所屬部門以派駐或徵用方式、按照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三條、第八條及第九條所定的合同方式聘請有關人員。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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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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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 | 陳海帆 | |
副主任 | 廖志漢 | |
部門資訊 | ||
部門性質 | 項目組 | |
成立年份 | 2019年 | |
所屬部門 | 行政長官 | |
總部 | 澳門媽閣斜巷港務局大樓 | |
聯絡資訊 | ||
網站 | www.gpsap.gov.mo |
職能[1]
- 分析、研究澳門特別行政區或澳門特別行政區其他公法人直接或間接持有財務出資的企業(以下簡稱“公共資本企業”)以及具有行政及財政自治權的基金(以下簡稱“自治基金”)的運作及管理模式,並向行政長官提出意見或建議;
- 協助政府制定有助於公共資本企業和自治基金有效運作及完善管理的政策與法規;
- 研究優化有關屬澳門特別行政區或澳門特別行政區其他公法人所有的財產,特別是不動產的整體管理制度;
- 構建對以上(一)項及(三)項所指的公共資產實施集中、統一的監督管理體系;
- 履行法律及行政法規賦予的其他職權。
常設基金
根據第54/202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2],為辦公室設立一項金額為$110,000.00澳門元的常設基金。且明訂組成行政委員會進行管理。
主席:辦公室主任陳海帆,當其出缺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其合法代任人代任;
委員:辦公室副主任廖志漢;
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李敏濤;
候補委員:首席高級技術員倫紹發;
候補委員:首席高級技術員鄧雨縈。
公共資產資料
該辦公室所監督的機構包括公共資本企業[3]和自治基金[4]。自治基金不包括退休基金會及社會保障基金。
公共資本企業
澳門特別行政區或澳門特別行政區其他公法人持有超過50%財務出資的公共資本企業
公司名稱 | 備註 | |
1 | 澳門世界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
2 | 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 | |
3 | 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 |
4 | 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 | |
5 | 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 | 行政公益法人 |
6 | 澳門電貿股份有限公司 | |
7 | 澳門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 |
8 | 澳門基本電視頻道股份有限公司 | |
9 | 澳門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 | |
10 | 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 | |
11 | 澳門科學館股份有限公司 | |
12 | 澳門屠宰場有限公司 | |
13 | 澳門發展及質量研究所 | 行政公益法人 |
14 | 澳大創科有限公司 |
澳門特別行政區或澳門特別行政區其他公法人持有不超過50%財務出資的公共資本企業
公司名稱 | 備註 | |
1 | 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2 | 澳門港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3 | 澳門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4 | 澳門創新科技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持有的全部股份已於2019年12月18日轉讓 |
5 | Waterleau Macau Limitada | |
6 | 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 | 行政公益法人 |
7 | 中葡合作發展基金 | |
8 | 中葡合作發展基金有限公司 | |
9 | 澳門電訊有限公司 |
自治基金
名稱 | 所属部門 | 備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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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澳門基金會 | 行政長官 | |
2 | 科學技術發展基金 | 行政長官 | |
3 | 漁業發展及援助基金 | 行政長官 | |
4 | 樓宇維修基金 | 行政長官 | |
5 | 大熊猫基金 | 行政長官 | |
6 | 環保與節能基金 | 行政長官 | |
7 | 澳門公共行政福利基金 | 行政法務司 | |
8 | 法務公庫 | 行政法務司 | |
9 | 工商業發展基金 | 經濟財政司 | |
10 | 勞動債權保障基金 | 經濟財政司 | |
11 | 存款保障基金 | 經濟財政司 | |
12 | 汽車及航海保障基金 | 經濟財政司 | |
13 | 懲教基金 | 保安司 | |
14 | 文化產業基金 | 社會文化司 | |
15 | 學生福利基金 | 社會文化司 | |
16 | 文化基金 | 社會文化司 | |
17 | 教育發展基金 | 社會文化司 | |
18 | 高等教育基金 | 社會文化司 | |
19 | 體育基金 | 社會文化司 | |
20 | 旅遊基金 | 社會文化司 | |
21 | 居屋貨款優惠基金 | 運輪工務司 |
組織法例
- 第195/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2019年12月20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
外部連結
參考來源
- (HTML). bo.io.gov.mo. [2020-04-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22) (中文(繁體)).
- (HTML). bo.io.gov.mo. [2020-04-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29) (中文(繁體)).
-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 (HTML). [2020-04-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29) (中文(繁體)).
-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 (HTML). [2020-04-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29) (中文(繁體)).
- 論盡採訪組. (HTML). 論盡媒體 (論盡媒體). 論盡媒體. [2020-03-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29) (中文(繁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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