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學鵬

雍正八年(1730年)庚戌科進士乾隆八年(1743年)出任巡視台灣監察御史,一年任期任滿後升任太常寺少卿

熊學鵬雲亭廉村中國江西南昌人,清朝官員。

1747年,福建巡撫上奏朝廷自1739年至1747年的歷任巡臺御史除了養廉銀之外,強索各縣輪值供應,而巡臺出巡南北兩路,所有夫車等項均強加各縣措辦,又復濫准差拘,多留胥役,滋擾地方等語。因此,他以「積習相沿,因循滋弊」罪名被革職留任查辦。

參考文獻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臺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官衔
前任:
張湄
巡視台灣監察御史(漢)
乾隆八年(1743年)上任
繼任:
范咸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