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莲
王俊莲(1951年3月-),女,辽宁西丰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1969年10月参加工作,197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辽宁大学中文系中文专业专科函授毕业,中共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历任中共辽宁省西丰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县长,辽宁省妇女联合会秘书长,丹东市副市长,省人事厅副厅长、厅长,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企业工委副书记,省总工会主席等职。2004年7月获任中共辽宁省委常委。2007年起,任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2008年起担任全国人大代表[1]。2009年8月兼任辽宁省纪委书记[2]。2014年9月,任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顾问。
遭处分
2017年1月5日晚间,央视播放的电视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下篇《以担当诠释忠诚》披露,作为当时的中共辽宁省纪委主要领导,因对辽宁拉票贿选案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已经退休两年的辽宁省纪委原书记王俊莲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俊莲在专题片中说,“我从退休那天起,我就认为这件事可能早晚要有一天要提起来的,在那个环境下我毕竟是纪委书记,组织上给我处分我有思想准备……给党组织造成这么大的破坏,冲击了党纪国法的底线,而且败坏了党的风气,又损失了那么多干部,我作为纪委书记没有守住阵地我认为失职失责。”[3]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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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唯众 |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2009年8月-2014年8月 |
繼任: 林 铎 |
民事職務 | ||
前任: 徐德明 |
辽宁省总工会主席 2004年2月-2010年10月 |
繼任: 赵国红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 ||
前任: 刘连生 |
辽宁省人事厅厅长 1998年4月-2003年3月 |
繼任: 赵国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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