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廷相

王廷相1474年-1544年),字子衡,號浚川,諡肅敏河南儀封縣人(今蘭考縣),明朝政治人物、思想家、文學家。前七子之一。

王廷相

大明太子太保兵部尚書都察院左都御史
籍貫 河南儀封縣
諡號 肃敏
出生 成化十年(1474年)
河南儀封縣
逝世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
河南儀封縣
出身
  • 弘治八年乙卯科舉人
  • 弘治十五年壬戌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王廷相自幼丰姿發秀,聪慧奇敏,13岁补邑庠生。弘治八年(1495年)廿二歲舉於鄉,弘治十五年(1502年),29岁考中进士[1][2],被选为翰林庶吉士

弘治十七年(1504年)任兵科给事中,蒙古鞑靼部进犯大同等地,王廷相上《擬經略邊關事宜疏》。弘治十八年(1505年)丁父憂三年,因曾忤中官劉瑾,正德三年(1508年)以亳州判官起復,隔年升高淳縣知縣,不久改監察御史,巡按陝西,任內懲治權閹廖鏜,正德八年(1513年),提督北畿學政,權閹三王二劉者及廖鏜誣其貪墨,吏部尚書楊一清等大臣抗疏論救,正德九年謫贛榆縣縣丞。正德十一年(1516年)升任寧國縣知縣,隔年升松江府同知,旋改四川按察司提學僉事,正德十六年(1521年)升任山東提學副使,明世宗嘉靖二年(1523年)升任湖廣按察使。嘉靖三年任山東布政司右布政,旋丁母憂,嘉靖六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嘉靖七年兵部左侍郎、嘉靖九年升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嘉靖十二年任都察院左都御史,掌都察院事。嘉靖十五年加太子少保,嘉靖十八年(1539年)加升太子太保。

嘉靖二十一年(1541年)因受郭勋一案牵连,革職為民,被罢免官职回归故里。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病逝。埋葬于仪封城东二里许(即今仪封乡老君营村南),直到穆宗隆庆初年才得以平反昭雪。肅敏

影響

王廷相一生锐意改革,不仅在政治、经济、军事上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而且在教育、哲学、文学等方面也有卓越的成就。他在山东任职期间,提介文教,改变士风,主张改革教育及科举制度,提出“学习读书当以经国济世为务”,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

博學好議論,因為文學理念相近,加上同時尊崇復古文風,因此與李夢陽、何景明、康海等人並列為前七子之一。王廷相推崇李夢陽,認為“秦漢以來,掩蔽前賢,牢籠百代,獨空同一人”。廷相還是一名哲學家,繼承了王充范縝等人的唯物主義思想,在宇宙觀上,他否定佛道「有生於空、無」的說法,揚棄了宋明理學大家程頤朱熹以理氣、心性為本體的二元觀點。除此,他對自然科學也有過人的見解,他對夢的解釋是:“夢,思也、緣也、咸心之跡也”(《慎言‧見聞篇》)。文學評論也頗有見地。

家族

曾祖父王思義;祖父王實一;父王增,母田氏[3]

著作

著作有《王氏家藏集》、《內臺集》、《慎言》、《雅述》、《橫渠理氣辯》等。

參考書目

  1.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五年進士登科錄》
  • 許贊:《王公墓誌銘》
  • 高令印、乐爱国,《王廷相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12月
明朝前七子
 李夢陽 - 何景明 - 徐禎卿 - 邊 貢 - 王廷相 - 康 海 - 王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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