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憲 (弘治進士)

王憲-1537年),字維綱山東東平州(今山東省東平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弘治庚戌進士,官至兵部尚書

王憲

大明太子太保兵部尚書
籍貫 山東承宣布政使司兗州府東平州
字號 字维纲
諡號 康毅
出生 生年不詳
逝世 嘉靖十六年(1537年)
親屬 王汝成王汝中王汝孝(子)
出身
  • 弘治三年庚戌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山東鄉試第十一名,弘治三年(1490年),登進士。歷任阜平縣滑縣知縣正德初年,升任大理寺丞,之後再升右僉都御史,清理甘肅屯田。此後晋升右副都御史遼東巡撫鄖陽巡撫大同巡撫。后因應州抵禦戰功,而蔭錦衣,世百戶。此後升任戶部右侍郎,改為陝西巡撫,后入為兵部右侍郎。平定近畿盜亂。明武宗南巡時,命其督理軍儲。此後代替王瓊兵部尚書

明世宗即位,王憲被給事中史道彈劾罷免[1]嘉靖四年,朝廷舉薦鄧璋及王憲為三邊總制,為言官所反對,世宗仍然堅持使用王憲。王憲為部將王宰、史經接連擊敗寇亂。此後他又率領總兵官鄭卿杭雄趙瑛、都指揮蔔雲等分據要害擊退吉囊數萬騎兵,加太子太保銜。因張璁、桂萼排擠,而改任南京兵部尚書。此後入為左都御史。當時朔州告急,朝廷舉薦其擔任宣大總督,王憲拒絕,而被給事中夏言趙廷瑞彈劾罷免歸鄉[2]

不久,世宗仍然追念其功,召為兵部尚書,并抵禦蒙古入侵。其負責京營操練,并裁減軍功冒領者。大同發生兵變,王憲最初主張“首亂當誅,余宜散遣”,而大學士張孚敬與總督劉源清力主用兵,王憲於是不敢堅持此前議論。但劉源清久攻不下,而北寇又內侵,於是請求令派大將抵禦北方寇亂,而自己專以進攻大同。王憲批准其奏,因而招致大量言論反對。此時世宗醒悟大同是重鎮,不宜破壞,於是罷兵,叛亂遂平。劉源清得罪離去。幾年后,王憲也請求歸鄉。死後贈少保,謚康毅[3]

家族

曾祖王敬祖;祖父王海;父王智,母胡氏[4]。有一子王汝孝,擔任副都御史。

参考文献

  1. ·张廷玉等,《明史》(卷199):“王憲,字維綱,東平人。弘治三年進士。歷知阜平、滑二縣。召拜禦史。正德初,擢大理寺丞。遷右僉都御史。清理甘肅屯田。進右副都御史,巡撫遼東。歷鄖陽、大同。以應州禦寇功,蔭錦衣,世百戶。遷戶部右侍郎,改撫陝西,入為兵部右侍郎。近畿盜起,偕太監張忠、都督朱泰捕之,復以功蔭錦衣。武宗南征,命率戶、兵、工三部郎各一人督理軍儲。駕旋,以中旨代王瓊為兵部尚書。世宗即位,為給事中史道劾罷。”
  2. ·张廷玉等,《明史》(卷199):“嘉靖四年,廷推鄧璋及憲為三邊總制,言官持不可,帝竟用憲。部將王宰、史經連敗寇,璽書褒諭。吉囊數萬騎渡河從石臼墩深入,憲督總兵官鄭卿、杭雄、趙瑛等分據要害擊之,都指揮蔔雲斷其歸路。寇至青羊嶺,大敗去。五日四捷,斬首三百余級,獲馬駝器仗無算。帝大喜,加憲太子太保,復予一子蔭。至是,凡三蔭錦衣世百戶矣。中官織花絨於陝,憲請罷之。又因九廟成,請釋還議禮得罪者,頗為士大夫所稱。張璁、桂萼欲用王瓊為總制,乃改憲南京兵部尚書。已,入為左都御史。朔州告急,廷推憲總督宣、大。憲不肯行,曰:「我甫入中臺,何見驅亟也。」給事中夏言、趙廷瑞劾憲托疾避難,復罷歸。”
  3. ·张廷玉等,《明史》(卷199):“未幾,帝追念憲,召為兵部尚書。小王子入寇,條上平戎及諸邊防禦事宜。又請立京營分伍操練法,諸將不得藉內府供事,規避營操。帝皆嘉納。舊制,軍功論敘,有生擒、斬首、當先、殿後、奇功、頭功諸等,其後濫冒日多。憲定軍功襲替格,自永樂至正德,酌其輕重大小之差,臚析以上。詔著之《會典》為成式。尋兼督團營。西番諸國來貢,稱王號者百余人。憲與禮臣夏言等請如成化、弘治間例,答敕止國王一人,仍限貢期、人數。議乃定。大同兵變,憲初言首亂當誅,余宜散遣。而大學士張孚敬與總督劉源清力主用兵,憲乃不敢堅前議。源清攻城不能下,北寇又內侵,請別遣大臣禦北寇,己得專攻城。憲亦議從其奏,論者多尤憲。會帝悟大同重鎮,不宜破壞,乃寢其事,亂亦旋定。源清竟得罪去。居數年,憲引年歸,卒。贈少保,謚康毅。子汝孝,副都御史。見《丁汝夔傳》。”
  4.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三年庚戌科進士登科錄》

相關條目

官衔
前任:
高友璣
明朝右副都御史巡撫大同等地
1514年-1516年
繼任:
胡瓚
前任:
楊一清
明朝兵部尚書提督陝西三邊軍務
1525年-1528年
繼任:
王瓊
前任:
王時中
明朝兵部尚書
1531年-1535年
繼任:
張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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