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格
王格(1502年-1595年),字汝化,號少泉,湖廣承宣布政使司安陸直隸州京山縣(今湖北省京山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与兄王桥同登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进士,選翰林庶吉士,六年出知永新縣,遷南京户部主事,陞员外郎,擢四川僉事,以病歸。嘉靖十七年河南僉事,分巡河北。[1]嘉靖十八年,明世宗南幸湖廣承天府,祭拜父母陵寝,王格等人因不恭王事,违慢废职,悉黜为民[2]。二十四年郊庙大赦,復章服。隆慶初,敘籍耆舊,特授太僕寺少卿致仕[3]。万历二十三年乙未九月三日卒,時年九十有四。有七子:宗予、宗彦、宗教、宗休、宗宁、宗楚、宗兖。
有從子王宗茂,进士。
參考
- 《列朝詩集》丁集第二。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二十一》:嘉靖十八年二月,上谕行在、锦衣卫:朕祇为 二圣,南幸荆楚,沿途所御之处,及凡事各该有司官全不敬慎服劳。昨卫辉行宫之虞,官吏无至者,亦无匹夫勺水之备。张衍庆亦不守护,殊为欺慢,其即差官校将该府知府等官吏,止留一人护印,余俱械系送都护军门,缚付前驱,使监押前行示众。守巡并布按二司掌印官俱逮赴镇抚司拷讯,各员缺行在、吏部即于附近选补。于是逮卫辉府知府王聘、汲县署印知县[)侯郡]缚行 驾前,至承天廷杖之,发边方为民。逮衍庆及河南巡抚右副都御史易瓒、巡按御史冯震、左布政使姚文清、按察使庞浩、左参政乐頀、佥事王格俱下镇抚司,鞫送法司,拟赎杖还职。得旨:各官不恭王事,违慢废职,悉黜为民。
- 王宗茂 ,字時育,京山人。父橋,廣東布政使。從父格,太僕卿。宗茂登嘉靖二十六年進士,授行人。三十一年擢南京御史。時先後劾嚴嵩者皆得禍,沈鍊至謫佃保安。中外懾甚威,益箝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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