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绍鏊
生平
早年入江苏法政讲习所学习。1908年赴日留学于早稻田大学政治经济科,1911年毕业回国。参加章太炎的中华民国联合会(后改为统一党))。当选为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众议院议员、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后参加过讨袁护法,拒绝曹锟贿选,先后受曹锟、孙传芳通缉。1927年四一二事变后,闭门阅读马列著作。1933年,经黄申芗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受中共中央特科领导。1936年6月,在南京浦口被捕,七七事变后才获释。
抗日战争初期,在太湖地区组织抗日武装。1941年转移香港,与张一麝等组织宪法研究会。抗战胜利后,根据中共党组织的指示,回上海开展民运工作。与张纪元、林汉达等在迈尔西爱路(今茂名南路)创办民本中学,自任校长,为组织活动提供场所。1945年,和马叙伦等共同发起组织中国民主促进会,当选为理事。
1946年6月,参与组织10万群众,在上海北火车站欢送以马叙伦为团长的赴南京请愿团。1947年,到香港成立民进港九分会。1948年5月,他和马叙伦等由香港赴北平,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1949年建国后,担任政务院财政部副部长、全国人大预算委员会副主任、民进中央副主席、民建中央常委等职。1970年3月31日在北京病逝。
参考文献
- 《王绍鏊传》,中国民主促进会合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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