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舜 (隋朝)

王子春与从兄王长忻不和,北齐灭亡之际,王长忻与其妻同谋杀害王子春。王舜时年七岁,有两个妹妹,王粲五岁,王璠二岁,都成了孤儿,寄养在亲戚家。王舜抚养二妹,亲情深厚。王舜暗中有复仇之心,王长忻没有防备。姊妹都长大了,亲戚想要她们出嫁,都拒绝不从。于是秘密对二妹说:“我没有兄弟,致使父仇不复。我们虽是女子,活着干什么?我想和你们一起报复,你们意下如何?”二妹都哭着说:“唯姊所命。”当夜,姊妹各持刀翻墙而入,手刃王长忻夫妻,以告父墓。然后到县里请罪,姊妹争为首谋,州县不能判决。隋文帝听说後赞叹,特赦免了她们的罪。

孝女王舜隋朝人物,出自赵郡,王子春之女。

参考文献

  • 隋书》,卷八十 列传第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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