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道元

王道元?-?),餘量,别號洪厓浙江湖州府烏程縣人,明朝政治人物。父王豫,萬曆五年進士,官福建按察司佥事。

萬曆三十四年(1606)丙午举人,連捷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進士,官工部主事,四十三年为山西考官。历员外郎、郎中。天启二年三月,升为山东布政使司右参政,疏理盐法,调广东布政使司左参政。六年八月,升江西按察司按察使,再升本省右布政使。七年五月,转左布政使。崇禎元年正月,被弹劾削职为民闲住[1]。崇祯三年起复补广东右布政使、高肇兵备道,迁福建左布政使,逾年乞归。

引用

  1. 崇禎元年正月,吏科都給事中魏照乘、河南道御史安伸紏拾原任関内道山東按察使僉事劉詔貪;四川敘州府知府羅大冠罷軟;原任廣西蒼梧道副使邢祚昌、原任分守金衢嚴道參議孫之芳俱不及;江西左布政使王道元浮躁。道元外冊首聞卓異者。又紏拾有司浙江寧波府通判趙壁等十人。吏部覆劉詔革職聽勘,餘分別為民閒住,降調有差。

参考资料

  • 《浙江通志》
  • 《乌程县志》
  • 《明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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