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 (清)
督抚沿革
清朝沿用明朝在陕西承宣布政使司西部设立甘肃巡抚、宁夏巡抚。1663年,设陕西布政使司左右分治,左布政使治西安府,管理西安府、凤翔府、汉中府、延安府、兴安直隶州。右布政使治巩昌府,管理巩昌府、临洮府、庆阳府、平凉府。1664年设甘肃按察使。1665年,裁撤宁夏巡抚。1666年右布政使和甘肃巡抚改驻兰州,1667年陕西右布政使司改为甘肃布政使司。1754年,陕甘总督从西安改驻肃州。1759年,陕甘总督改为川陕总督,甘肃巡抚改为甘肃总督。次年,恢复陕甘总督和四川总督的建制,1764年,裁撤甘肃巡抚,陕甘总督兼管巡抚事务,驻兰州府。1884年,新疆建省,陕甘总督管辖陕西、甘肃、新疆三省。
行政区划
清朝下轄八府、一直隸廳、六直隸州,共計六州、八廳、四十七縣:
兰州道
平庆泾固化道
甘凉道
巩秦阶道
安肃道
参考文献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清代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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