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旅遊

生態旅遊或稱生態觀光(ecotourism)一詞最早出現可追溯至1965年,學者赫茲特建議對文化教育以及旅遊再省思,並倡導所謂的生態旅遊,發展至今生態旅遊已成國際保育和永續發展之基礎概念。1983年,學者赫克特提出「生態旅遊」一詞,成為目前最普遍使用的語彙。其將生態旅遊歸結出三大特點:

  1. 生態旅遊是一種仰賴當地資源的旅遊;
  2. 生態旅遊是一種強調當地資源保育的旅遊;
  3. 生態旅遊是一種維護當地社區概念的旅遊。
巴西費爾南多迪諾羅尼亞群島
肯亞馬賽馬拉公園保護區內的斑馬

最後,學者赫克特將生態旅遊定義為「到相對未受干擾或未受污染的自然區域旅行,有特定的研究主題,且體驗或欣賞其中的野生動植物景象,並且關心區內的文化特色」。 生態旅遊學會 (The Ecotourism Society) 在1991年為生態旅遊下了一個廣為各界接受的註解:「生態旅遊是一種具有環境責任感的旅遊方式,保育自然環境與延續當地住民福祉為發展生態旅遊的最終目標」

無污染旅行者

  1. 使用最少污染的交通工具
  2. 盡量少用過份食品加工及包裝的食品飲品
  3. 盡量不用用完即棄的物品
  4. 帶走一切帶去的物品,絕不留下垃圾
  5. 盡量不生火
  6. 不干擾野生生物,不捕獵或採摘植物
  7. 不干擾當地居民的生活
  8. 保持寧靜,盡量不使用唱機揚聲器
  9. 盡量少帶高科技產品
  10. 遵守一切郊野公園管理當局的指示


參見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