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士侍產假 (香港)

男士侍產假為在職香港男性的法定勞工假期,由2019年1月18日起,男性僱員只需要向僱主展示香港出生登記證明書,證明為初生嬰孩之父親,即可以申請在嬰孩出生前4周或者出生後10周內,最多享受5日男士侍產假及支取4/5薪酬。

男士侍產假於2014年12月18日在立法會上經過三讀通過,於2015年2月27日起生效。

歷史

香港政府率先推行

2012年4月1日起,香港政府向合資格公務員提供5日全薪男士侍產假,截至2014年9月月底,共7,036名公務員領取過相關假期。

立法建議

2012年10月22日,勞工顧問委員會就男士侍產假是否立法而經歷了3小時的激烈辯論,委員會以9比3大致上同意男士侍產假立法。惟勞工方面認為需要參照香港政府的5天制度,資方方面則傾向於3天。連同境外生產及非婚生子女等細節,預料待至2012年11月月底開辦會議時再會商議[1][2]

2012年11月26日,3名資方委員表示反對立法,另外3名資方委員表示支持立法,連同6名贊成立法的勞工委員,最終由委員會主席勞工處處長卓永興運用權力,以主流意見大比數支持下通過贊成立法,令到有薪侍產假有望推行。此外,原來勞工委員堅持男士侍產假為5日,但是研究過附近地區均推行3日有薪侍產假,而且資方委員堅持起步點應該設於3日,以免對僱主有太大影響,勞工委員為了盡快通過法例,接納起點比較低的方案,最終勞工委員讓步表示支持,期望於立法一年後再檢討。勞工顧問委員會就男士侍產假立法達成共識,香港男性可以享受3日有薪侍產假,及可以領司4/5薪酬。政府將會將建議提交予立法會討論及及草擬法例[3],預料最快於2013年至2014年正式落實。有關部門估計,落實政策每年涉及薪金開支約1億4千萬港元,佔總工資成本0.02至0.04%[4][5]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於2013年1月25日指出,希望於同年10月將條例草案提交予立法會,於實行一年後再由勞工顧問委員會檢討[6]

三讀通過

2014年12月18日,立法會繼續討論《2014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修正案,立法會法案委員會主席梁繼昌提出修正案,要求將男士侍產假增加至7日,引起了連場的激烈辯論。香港政府的建議為僱員享受男士侍產假期間可以支取4/5薪酬,泛民主派提議修正為支取全薪,被建制派反對。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明,若果修正案獲通過,有可能撤回草案,指出此前建議是由勞工顧問委員會所達成的共識。最終,《2014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在52名立法會議員贊成、無人反對及1位棄權下通過,預計於2015年3月生效[7],最後提前於2015年2月27日起生效。

經濟影響

根據香港政府評估,實施男士侍產假只會令僱主增加勞工成本0.02%至0.04%。香港職工會聯盟總幹事蒙兆達表示,以一間聘請10人、平均月薪1萬5千港元的企業為例子,每年因為男士侍產假而導致的新增成本為240元。

軼事

  • 男士侍產假於香港立法前,部份在香港營運之企業已經為男性員工提供男士侍產假。人力資源管理學會經過調查發現,近半接受訪問企業設有男士侍產假,勞工處亦調查過1,000間企業,當中8成企業實施男士侍產假,通常為期1至3日,最多長達14日[8]
  • 2018年10月,民主派提出將侍產假日數增加至7日的修正案全遭否決,作為第一位在任期間懷孕的立法會議員的容海恩投下反對票,但稱支持政府日後繼續增加侍產假日數。

參考注釋

  1. 資方讓步 男士侍產假有望立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星島日報》 2012年10月23日
  2. 侍產假立法 勞顧會大比數支持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東方日報》 2012年10月23日
  3. 勞顧會同意三日侍產假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東方日報》 2012年11月27日
  4. 男士可享三天侍產假 《星島日報》 2012年11月27日
  5. 3日侍產假立法 八折支薪 勞方讓步 棄爭取5日全薪 《明報》 2012年11月27日
  6. 政府10月提交男士侍產假草案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星島日報》 2013年1月25日
  7. 3天侍產假落實 全薪修正案否決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蘋果日報》 2014年12月19日
  8. 瑞士父母誕子後享480日假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蘋果日報》 2014年12月19日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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