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給
相給(日语: Aikyuu */?),又稱分給、分鄉、相知、入會知行、相知行,是日本江戶時代的知行的一種形態,意思是由不同的領主共同管治同一條村,按村的地頭數目稱為多少給,例如三人同時管治的話,便稱為三給,如此類推。分佈上主要集中在江戶、實施知行的藩、寺社領和公家領,大名領和幕府領則相對較少。相反地由一名領主管治的地方稱為一圓知行[1]。
一般情況下,每條村只有一位名主,但是在實行相給的村,名主的數目則跟領主的數目相同,這種情況在旗本領較多的關東地方和近畿地方尤其明顯[2],在實際劃分上也分為同一居區域均屬於同一領主管治,或是按照每棟住家來分配給各領主,兩種方法都希望盡可能平衡到百姓的建築物規模和數量、領地的種類和等級,讓知行可以得到平均分配。原本田地也是按照百姓來劃分,可是在江戶時代百姓的田地所有權已經變得錯綜複雜,同一塊田地可能有數名以上的百姓共同耕作,這種田地也由百姓各自從屬的領主來共同管治[3]。
概要
在室町時代,相給又稱合給,是指將同一個地方授予不同的人,因此室町幕府規定,先取得下文的一方先得,如果寄進予寺社的話,給人便要與寺社平分知行[4]。天正18年(1590年),德川氏入主關東地方後,授予旗本的領地便採用了相給的形式,下野國有些村達到20給。地方知行和公家領原則上也是以相給的形式來授予,岡山藩領備前國尾張村是26給,公家領山城國吉祥院村甚至達64給[1]。寛永10年(1633年)和元祿10年(1697年),江戶幕府先後進行了大規模寬永地方直和元祿地方直後,關東地方和中部地方大量村也採用了相給,村內的田地和屋敷則按照石高比例來作分配[5],幕府在寬永地方直時向1000石以下的旗本大番、書院番和小姓組番全員加增100石,以知行地替代藏米,讓旗本的收入變得穩定。元祿地方直時,藏米500俵以上的幕臣均改為授予知行地[6],幕府通過以相給的形式授予旗本知行,重新將江戶周圍生產力較高的地區納入幕府領,從而達致管理年貢,重建幕府財政和強化幕府權力的矂的[7]。另外,大名也實行相給,從而切斷了給人與領地之間長久的連繫,並且設立平均免,讓給人失去年貢的決定權,更剝權了給人處罰、勞役給地農民的權力。17世紀中葉,實施藏米知行制度的藩日漸增多,藏米知行制度讓大名直接管治領內,並且按照俸禄來授予其藏米,本來的給地則實際上變成藏入地,確立了大名的一圓知行。按元祿(1688年-1704年)初年成書的《土芥寇讎記》記載,243大名中仍然採用地方知行制只有16%,共42家,其中大多是邊境的外樣大名,因此所領規模達到55.37%。儘管如此,這些外樣大藩所實施的地方知行制僅限於上級家臣,給人的知行權非常有限[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