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重号
著重号()用檢著重標明要求讀者特別注意的字、詞、句的符号;使用时文下打点,直排時則標在字的右側。[1]
着重号 | |
在香港,著重號通常只用於教科書或教材,使用方法和中國大陸相同;在台灣教育部審定標點符號中並未被視為標點符號,但民間亦有書刊使用,或可見於個別含有書法或藝術成份的作品;日本刊物也有使用,但使用方法與中文不同。
隨著電腦和網路運用的普及,西方人的程式開發未考慮中式標點,中文用戶自身也沒有開發,傳統著重號在電腦輸入和排版上十分不便,現已較少在一般文書上使用。同書名號一樣,大多採用西式,以粗體字或黑體字代替。
中文用戶輸入方法若以 Microsoft Word 為例:
中文
直排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标于需要强调的字之右的樣式:
- 使用圖像:
- 使用 CSS:
1. 事業是幹出來的,不是吹出來的。
2. 看來,他彷佛用一千隻眼睛瞧著。
其他語文
参考文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2011-12-30-发布.2012-06-01实施
- . W3C. 10 March 2011 [2011-03-11].
- 例句2出处:魏列薩耶夫著.藍英年譯.果戈里是怎樣寫作的.121页.大塊文化.台灣.2006年
- http://www.w3.org/TR/1999/WD-i18n-format-19990322/#a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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