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鼻草約
談判
第一次鸦片战争爆发不久,大清道光皇帝由主战转向主和,于1840年(道光二十年)11月派钦差大臣琦善到广州与英军谈判。在谈判进行中,英国對华全权代表義律于1841年1月7日突然指挥英军攻占虎門炮台外圍沙角炮台(即穿鼻炮台)和大角炮台,逼迫琦善接受英方的议和条件,義律向琦善提出將沙角一地留給英人據守,定為所有辦理貿易事務之地。由於沙角是廣州門戶,琦善認為道光帝得知沙角淪陷後,定必大怒,或許會將琦善斬首示眾,故於1月11日致函義律:
……准其就粵東外洋之香港地方,泊舟寄居。 |
琦善所指的「香港」是香港島西南一角,今香港仔一帶,當時「香港」並非全島的總稱。[1]
1841年1月20日,義律同意並立即歸還沙角,單方面發表《致女皇陛下臣民通函》:[1]
女皇陛下全權特使現在宣布與欽差大臣共同訂立了一項草議,其條款如下: |
1月25日,英艦HMS硫磺號抵港,卑路乍率船員於香港島西北登陸,英人將此地稱為「佔領角」(Possession Point),即今水坑口街。
草约淪為空文
义律于1841年1月21日单方面公布了这项草约,但事实上双方未正式签约,因为琦善未得到道光皇帝同意割让土地的谕令,不敢签字。27日,义律和琦善在番禺蓮花山舉行秘密會議,雙方對「香港」之定義爭執,琦善認為香港僅指今香港仔(一漁港),英人可照葡屬澳門之先例寄寓,義律認為香港指全島[2]2月10日,雙方又於穿鼻洋蛇灣舉行會議,史稱穿鼻會議,琦善重申准令英方前來廣州通商,並在「新安縣屬之香港地方一處寄居」,但義律不同意,堅持要取得香港全島,最後會議再度沒有任何結果。[1]
2月13日,義律要求琦善在草約上蓋印。琦善向道光帝表示:
若現全島而論,東西約長五十里,南北約二十里。專就香港而論,東西約十里,南北約五里……今該夷圖借全島,是其得隴望蜀,狡詐成性。 |
最後琦善不肯簽訂該草約,淪為一紙空文。[1]
事后,雙方政府都不承认这项草约。道光皇帝以琦善擅自割让香港,令锁拿解京问罪。1841年5月14日,英國外交大臣巴麥尊抨擊義律,稱其与琦善之間不像簽署了割讓香港的正式條約,即使有了琦善簽署的條約,它也是未經大清皇帝批准。[1]英国政府认为草约索取的权益太少,将义律撤职。亦因清英雙方並未達成和議,故英國再次從長江北上進攻,逼使大清簽訂了近代第一個不平等條約——《南京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