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药物

管制藥物管制藥品管制藥(英語:Controlled medication、Controlled drugs)指的是一些受到特別法律(例如英國的《1971年濫用藥物法》、美國的《管制藥物法》,中華民國的《管制藥品管理條例》[1]等)管制的處方藥[2]。一般而言,管制藥品會包括精神藥品麻醉藥品,或是濫用時可能會成癮的藥品,但在醫師處方下,依醫療用劑量使用,成癮可能性很低[3]。另一個相近的名詞是管制物質(英語:Controlled substance),也是一些受到特別法律管制的藥物,但不一定是處方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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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藥品用在醫療用途上時,整體效果是有益的,但若誤用藥品,可能會對人造成傷害,為了避免這些藥物被誤用、被人非法取得、或是因被誤用而造成人員的傷害,因此管制藥物的製造、儲存、提供、散布及處方需受到法律管制[2]。各國會依藥物的特性不同,給予不同的分級管理。未經過政府等官方機構的允許,私自散布管制藥品,可能會違反相關法律[4]

管制藥物若使(服)用劑量於「醫療用劑量範圍」(therapeutic dose)附近時,對於患者病情以及其生理結構之改善將有顯著幫助(在統計學上具有意義);但是當服用劑量遠超過「醫療用劑量範圍」時,持續下去,可能會讓腦部或身體逐漸對該藥物成分產生「生理」依賴性。

中華民國管制藥品標籤

誤解

注意力不足過動症

台灣曾因為治療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藥品(其中部份是管制藥品)的安全性及用藥立場問題,於2016年8月在立法院舉行公聽會,有中醫師、公民人權協會及民間團體對使用管制藥品治療存有質疑,反對使用藥品治療;正統精神醫療認為藥物治療是最有療效的方法之一,且需整合行為治療、家庭及學校的協助,才能給予孩子全面性治療[5]

陳錦宏醫師認為雖然藥物治療有其風險,但不治療也有其風險。[6]

参见

參考資料

  1. (PDF). [2017-07-15].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6-07-06).
  2. . Nhs.uk. 2015-11-24 [2017-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5-03).
  3. 認識管制藥品
  4. . [2017-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5-13).
  5. 鄧桂芬. . 聯合報. Taipei. 2016-07-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9-28) (中文(台灣)‎).
  6. 嘉義長庚醫院精神科副教授級主治醫師 陳錦宏. . 心動家族協會. 2016-04-18 [January 20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03). 那很多人質疑:(ADHD)藥物沒有風險(副作用)嗎?答案當然是有,所以才需要專業醫師的協助評估使用需要性、種類、劑量、期限、副作用的監測及處理,否則藥就放在便利商店賣就好了。麻醉藥有風險、開刀的手術刀有風險、出門上學有風險、包括吃東西有噎到的風險,然而不會因此因噎廢食,因為不吃、不出門、不開刀,風險更高,能做的是在專業協助下將風險降到最低。所以當家長問治療有無風險時,我常說要問的正確問題其實該是「不治療和治療的風險哪一個高」。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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