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凱峰

紀凱峰1975年),臺灣法官,臺中人,現任職於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曾任高雄、桃園、臺北地方法院法官。

經歷

紀家境優渥,父為銀行高層。紀凱峰臺灣大學政治系畢業後,同年考取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及司法官。曾至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取得法學碩士學位。司法官訓練所41期畢業,在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實習時,在北投行義路置產。

2007年,在北投住家附近,曾遭臺北市北投槍擊警員嫌犯呂學榮搶劫座車。在桃園地方法院期間,曾承審民航局噪音補助款弊案。

2012年,擔任林益世索賄案受命法官[2][3][4]。10月25日,裁定林益世以5000萬元交保[5]。因為交保決定由紀凱峰一人做出,未經合議庭,法界人士認為可能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6]

2013年,林益世索賄案中,紀凱峰、審判長吳秋宏與陪席法官林孟皇意見並不完全一致,有些見解相近、有些不同,甚至有三種不同意見。尤其紀凱峰與林孟皇的看法多處不同。最後,三人經長時間激烈討論,才以最大公約數取得共識,依罪刑法定原則,認定林益世所為不該當《貪汙治罪條例》所定之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判決林益世貪污罪不成立,輕判七年,引起輿論一片嘩然,物議沸騰,特偵組表示將會上訴。[7]

判決出爐,面對各界批判嘲諷,林孟皇也上法官論壇具名回應:「本人雖不是判決撰寫者,既是合議庭一員,就應一起承擔。」但隨即被抨擊成「暗指判決不關他的事」。林回應:「法官本來就要依法律、良知審判,我一向依法判決,沒有任何立場。」[8]

紀凱峰強調判決中立,與審判長吳秋宏、陪席法官林孟皇三人,自請移送「法官評議委員會」[9]

註釋

  1. . 自由時報. 2019-07-02 [2019-10-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03) (中文(台灣)‎).
  2. 蔡沛琪. . 中央社. 2012年10月25日 [2013年5月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5日) (中文(台灣)‎).
  3. 張文川. . 自由時報. 2012年11月10日 [2013年5月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年12月16日) (中文(台灣)‎).
  4. 張欽、孫友廉. . 蘋果日報. 2013年5月1日 [2013年5月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5月4日) (中文(台灣)‎).
  5. . 聯合報. 2012年10月26日 [2013年5月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1月15日) (中文(台灣)‎).
  6. . 法治時報社. 2012年11月15日 [2013年5月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年1月6日) (中文(台灣)‎).
  7. 林慶川、侯柏青、陳璟民、施曉光、曾韋禎、陳慧萍. . 自由時報. 2013年5月2日 [2013年5月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5月6日) (中文(台灣)‎).
  8. 合議庭放臭屁 司法界砲轟:硬要人民相信是香的
  9. 林保宏. . NOWnews. 2013年5月8日 [2013年5月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5月10日) (中文(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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