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馬歇爾·哈倫

約翰·馬歇爾·哈倫1833年6月1日-1911年10月14日),肯塔基州律師。曾於1877年至1911年任最高法院大法官。最著名的是在種族隔離的案件普莱西诉弗格森案中,他是唯一的異議者,他認為種族隔離在憲法中是不能容忍的,所有公民不應受歧視。

約翰·馬歇爾·哈倫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
任期
1877年11月29日[1]-1911年10月14日
提名拉瑟福德·伯查德·海斯
前任大卫·戴维斯
继任馬倫·皮特尼
个人资料
出生(1833-06-01)1833年6月1日
肯塔基州博伊爾縣
逝世1911年10月14日(1911歲-10歲-14)(78歲)
華盛頓特區
配偶Malvina French "Mallie" Shanklin(m. 1856-1911)
母校特兰西瓦尼亚大学
宗教信仰長老教會

參考

  1. . 2009-12-11 [2009-12-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5-14).
司法职务
前任者:
大卫·戴维斯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
1877–1911
繼任者:
馬倫·皮特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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