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中立法

美國中立法()美國政府於1930年代所通過一系列法案的總稱。這些法案是用以回應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在歐洲亞洲日益混亂的局面。美國積極參與第一次世界大戰,付出巨大却未取得相应利益,這間接導致美國本土孤立主義的興起,希望美國不牽涉在國際的鬥爭中,從而促成了中立法的制定。

中立法的影響通常是負面的。因為條文不分侵略國和受害國,單純以「交戰國()」平等地對待他們。這些法例亦限制了美國政府協助英國對抗納粹德國的力度。1941年美國正式向軸心國宣戰使法案被廢除。

每次立法,總統都會因為有存在戰爭狀況的特殊事件而修改這些法案,這令時任總統羅斯福可以確保美國海外的盟友不會被法案所過度懲罰。

1935年中立法

1935年中立法()禁制美國公民向國際戰爭的交戰國售賣軍火。這間接導致意大利入侵衣索匹亞。但法案並沒有禁止原材料(如石油)的交易。

1936年中立法

於1936年2月通過的1936年中立法(),堵塞了1935年中立法的漏洞,禁止了戰爭原材料()和向交戰國給予貸款和記帳。

1937年中立法

1937年的1月和5月分別通過了兩條中立法案,以回應中立法沒有涵蓋的西班牙內戰。中立法原本只針對國家之間而不是國家之內戰爭。在共和黨參議員范登堡()的支持下,法案收緊了美國企業和個人對參戰國的協助,甚至禁止美國公民乘搭參戰國的船隻出國。

同年7月,第二次中日戰爭全面爆發,羅斯福總統因為不願日本做大,便以中日雙方從未正式宣戰為由,企圖不執行中立法案,以便工業貧乏的中方採購美國軍火。此舉遭美國國會的孤立主義派反對,羅斯福不得不作出妥協,繼續禁止美國船隻運送軍火到交戰國,但允許英國船隻運送美國軍火到中國。羅斯福並作出了防疫演说,呼籲國際社會「檢疫侵略者國家」,實為不點名針對日本。

1939年中立法

1939年中立法()從早前的中立法改善過來,以回應納粹逼近民主西歐的危機。法案容許以現購自運供應所有參戰國。由於英國法國控制海路,法案將對她們受惠。但是法案禁止美軍艦隻進入戰區,美國公民則繼續被禁止乘搭參戰國的船隻。法案於1941年再次被修改,根據租借法案刪除了以上的條例。

建議先行了解:凡爾賽條約, 國際聯盟
可進一步認識:現購自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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