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

義務英語:),指应尽的責任[1],應該要做的事。義務可能來自於宗教、倫理道德、社會關係、法律等規定。

字源

這個名詞譯自英語:。最早源自拉丁語或,本來是指債務,變成古法語的過去分詞。變成中古英文,最終成為英文名詞,意指虧欠的債務,應該要做的事。類似的名詞還有、等。

漢語譯名最早來自丁韙良譯《萬國公法》,其中使用了權利與義務的譯語。這個譯作流傳至日本後,影響了西周及法學家箕作麟祥,箕作麟祥的著作又反過來影響了中國。

有两个意思:

  • 一个人在法律或道义上所应负的责任,如兵役赡养等,包括作为义务与不作为义务;
  • 一个人在没有责任的情况下无偿地做一件事,如义务劳动义工等。

道德义务


参考资料

  1.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 (编). 第6版.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12年. ISBN 978-7-100-09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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