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文選
生平
翟文选是清朝1901年、1902年(光緒27年、28年)辛丑、壬寅併科举人。清朝末年,曾任黑龙江将军府全省文案处提调官、安达厅抚民通判、呼伦厅抚民同知等职务。[1][2][3]
中華民国成立後的1913年,翟文选任黑龙江省会警察厅长。此后,成为张作霖领导的奉系成员。1917年,当选为第二次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议员。1918年,当选为安福国会参议院议员。1920年9月,翟文选被北京政府任命为东三省盐运使,任内解决了东三省盐政混乱、吃盐困难问题。1928年(民国17年),任東三省保安会委員。[1][2][3][4]
1928年7月,张学良继承其亡父张作霖的职位后,任命翟文选为奉天省省长,同时兼任东三省交通委员会副委员长。1928年12月31日,东北易帜后,翟文选被南京国民政府任命为奉天省政府委员兼主席。1929年1月29日,奉天省改为辽宁省。1929年(民国18年)1月,翟文选兼任東北政務委員会委員、国民政府首都建設委員会委員。1930年1月,翟文选托病辞去辽宁省主席一职,由臧式毅继任辽宁省主席。後来,曾任万国道德总会理事。[5][1][2][3][4]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翟文选拒绝了关东军提出的请其参加满洲国的邀请,举家迁往天津,从此远离政坛。後来,迁居北平。晚年,翟文选笃信佛教,在家中修行。[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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