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大會第498號決議

聯合國大會第498號決議是聯合國大會於1951年2月​​1日通過的一項決議。決議譴責中國人民志願軍介入韓戰,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介入朝鮮是「侵略行為」[1]。這是聯合國大會第一次決議判定一個國家為武裝侵略者。[2]

联合国大会
第498号决议
日期1951年2月1日
会议327
编号A/RES/498 (V)(文件
主题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干涉朝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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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票赞成
7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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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通过
美國新聞署製作的一張海報,譴責共黨侵略韓國。

背景

美國新聞署在1951年製作的一張海報。箭頭里的泰文意為「44國譴責紅色中國」。底部的紅色邊框中則列出了贊成該決議的國家。

1950年年末,幾十萬志願軍部隊跨過鴨綠江參與韓戰,協助北韓軍隊對抗以韓美為首的聯合國軍。[2]

参见

參考文獻

  1. . Wilson Center.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9-30).(英文)
  2. . A&E Television Networks. 2009 [2 April 2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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