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涍

胡涍

大明監察御史
籍貫 直隸常州府無錫縣
字號 字原荊,號蓮渠
出生 生年不詳
直隸無錫縣
逝世 卒年不詳
直隸無錫縣
出身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胡涍,字原荊,號蓮渠,直隸常州府無錫縣(今江蘇省無錫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應天府鄉試第六十二名。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乙丑科會試第七十四名,登進士第三甲第一百二十六名進士[1][2]。擔任永豐縣知縣[3]安福縣知縣,升任廣西監察御史[4]。因進言不慎,被逮捕貶為民。《明史》有傳[5][6]

家族

曾祖胡樸;祖父胡良珮;父胡觀,母闞氏[7]

参考文献

  1.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靜志居詩話 ,23卷 ,253
  4. 明實錄:穆宗實錄 ,61卷 ,1475
  5. 《明史》(卷215):胡涍,字原荊,無錫人。嘉靖末舉進士。歷知永豐、安福二縣,擢御史。神宗即位之六日,命馮保代孟沖掌司禮監,召用南京守備張宏。涍請嚴馭近習,毋惑諂諛,虧損聖德。保大怒,思傾之。其冬,妖星見,慈寧宮後延燒連房。涍乞徧察掖廷中曾蒙先朝寵幸者,體恤優遇,其餘無論老少一概放遣。奏中有「唐高不君,則天為虐」語。帝怒,問輔臣,二語所指為誰。張居正對曰:「涍言雖狂悖,心無他。」帝意未釋,嚴旨譙讓。涍惶恐請罪,斥為民。踰年,巡按御史李學詩薦涍。詔自後有薦者,并逮治涍。久之,卒。
  6. 《國朝獻徵錄·65卷》376:《為民御史胡公涍傳》,王世貞
  7.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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