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役所

臺中市役所台灣臺中市日治時期的「辰野式」仿巴洛克建築之一,是台中地區鋼筋混凝土建築之始。1911年建成時,最初為「台中廳公共埤圳聯合會事務所」,1920年成為台中州轄下台中市的行政官署,首任台中市尹金子惠教即在此就任辦公。1945年中華民國政府接收台灣之後,市役所建築幾經不同機關使用,2016年重新開放後委外由古典玫瑰園經營,作為餐廳與小型藝文展覽空間。

台中市役所
中華民國臺灣)文化資產

其他名稱台中廳公共埤圳聯合會事務所
台中故事館
登錄等級臺中市歷史建築
登錄類別衙署
位置 中華民國臺灣
臺中市西區民權路97號
建成年代 明治44年(1911年)
開放時間每日11:30-20:30
參觀費用免費
詳細登錄資料
Cafe 1911
紀念品店

歷史

  • 1911年完工,由「台中廳公共埤圳聯合會事務所」使用。附近以公有建築(如台中州廳、大屯郡役所臺中郵便局臺中監獄、法院、台中女中)、其所附屬之宿舍(如知事官邸、州廳官舍、法院宿舍)以及眾多銀行(如臺灣銀行臺中支部)為特色,且距離臺中車站(今臺中舊站)不遠。
  • 1920年,台中設州轄市後,改為台中市的行政官署「台中市役所」,進行修建樓梯、三樓樓板等。
  • 1945年中華民國接收台灣之後,臺中市政府移至原台中州廳辦公後,先後作為「臺灣省日產處理委員會臺中辦事處」、「陸軍第54軍司令部」及「臺中市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
  • 1972年,成為「中國國民黨臺中市黨部」。
  • 1986年,中國國民黨臺中市黨部搬遷後,臺中市政府收回做為「臺中市政資料館」、「計畫室延展股」、「臺中市政府新聞室」,後為「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 1999年九二一大地震後,建築結構受損。
  • 2000年-2003年,再改為「臺中市政府交通旅遊局」。11月20日開始修復補強建築物及白蟻生物防治等工程[1]
  • 2002年7月,登錄為台中市歷史建築。
  • 2004年,古蹟修復工程完成。
  • 2005年,被定位為「台中故事館」,以「台中在地人文故事」為主題舉辦各式藝文展覽與活動。
  • 2014年,「臺中市役所暨原環境保護局環境稽查大隊舊址」將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以OT(營運-移轉)方式引進廠商投資經營與開發[2]
  • 2016年2月,連同後方原臺中市環保局環境稽查大隊舊址一同委外由古典玫瑰園經營為台中市役所文創園區[3],一樓改為咖啡館、二樓以上為藝術中心,後方建物改為日式餐館與文創商店。

建築特色

為大型日治時期官署建築。完工時為地上兩層,磚牆及木構、鋼構、鐵筋混凝土建照的「回」字型建築[4](今剩L字型),轉角設主要入口為挑高二層前柱式(prostyle)門廊(pronaos),有山牆加勳章飾。有古典式圓頂,內有小室周開圓窗。外觀立面為灰泥飾面紅磚組砌,有愛奧尼柱式拱心石及山牆飾。

交通

臺中市公車

臺中州廳站(往自由路方向)

臺中州廳站(雙向)

參考文獻

  • 《歷史建築簡介 台中市役所》,台中市文化局

資料來原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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